為了方便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得青山區政府信息公開服務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規定,編制本指南。需要獲取青山區人民政府(以下簡稱區政府)信息服務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。建議閱讀本《指南》。
《指南》每年更新一次,可以在區政府門戶網站上(網址:www.martainn.com)查閱,也可以在青山區人民政府大樓318A索取。
一、主動公開
(一)公開范圍。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,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的有關規定,區政府將依法對涉及政府領導、政府機構、政策法規、政府文件、行政許可、社會經濟發展、城市建設與管理、社會公共事業、政府提交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報告、人事管理等類別內容的政府信息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。
(二)公開渠道
1.青山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,網址為www.martainn.com。
2.政府公報:《青山區人民政府公報》。
3.政務新媒體:“青山人青山事”微信公眾號(微信號:qsrqss)。
4.青山區檔案館:地址:青山區黨政大樓東側一樓103辦公室,聯系電話:0472-3616103。
5.青山區圖書館:地址:青山區繁榮道30號,開館時間:上午8:40-12:00,下午2:40-5:30 聯系電話:0472-3334849。
(三)公開時限。依據《條例》規定,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,本機關將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。法律、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,從其規定。
二、依申請公開
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需獲取區政府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,可以向區政府提出申請。區政府將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情況進行提供,不對信息進行加工、統計、研究、分析或者其他處理。
(一)受理機構。區政府自2007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,受理機構為青山區政府辦公室;辦公地址為:青山區人民政府大樓318A;辦公時間為周一至周五(法定節假日除外),每天9:00—12:00,14:30—17:00;受理機構聯系電話:0472-3616331;傳真號碼:0472-3616313,通信地址為青山區人民政府大樓318A房間,郵政編碼為014030,電子郵箱地址:qsqzfbxxg@163.com。
(二)申請形式。向區政府辦公室提出獲取信息申請,請填寫《青山區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》(見附表,以下簡稱《申請表》)。申請表復制有效,可以在受理機關領取,也可以在青山區政府門戶網站下載。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,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請盡量詳盡、明確;若有可能,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、發布時間、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確定信息載體的提示?梢酝ㄟ^以下方式提出申請:
1.通過互聯網提供申請。申請人可以在青山區政府門戶網站上填寫電子版《申請表》,網站為 www.martainn.com;申請人填寫《申請表》后通過網上發送即可。
2.信函、電報、傳真申請。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,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政府信息公開申請”的字樣;申請人通過電報、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,請相應注明“政府信息公開申請”的字樣。注意:通過信函、郵寄、電報、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,若申請人在五天內未收到受理機構出具的受理通知書或確認電話,需及時聯系青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,聯系電話:0472-3616331。
3.當面申請。申請人可以到受理機構處,當場提出申請。
4.特別程序。申請人申請獲取注冊登記、稅費繳納、社會保障等方面與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的,應當持有效證件,當面向區政府提交書面申請。
區政府不受理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,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。
(三)申請處理。區政府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予以答復。如確需延長答復期限,將告知申請人。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。區政府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后次序來處理申請,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,全部處理完畢后統一答復。為提高處理效率,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。對申請人提供的申請要件不完備、不準確、難以確定具體信息內容的,區政府將要求申請人補充或更正。具體答復方式如下:
1.申請獲取的信息如屬于區政府已主動公開的信息,區政府將中止受理申請程序,告知申請人獲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徑。
2.對屬于部分公開或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,將告知申請人理由。
3.對不屬于區政府公開范圍或該信息不存在的,將及時告知申請人。
(四)關于信息處理費的收取。
按件計收執行下列收費標準:
1.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10件以下(含10件)的,不收費。
2.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11—30件(含30件)的部分:100元/件。
3.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31件以上的部分:以10件為一檔,每增加一檔,收費標準提高100元/件。
按量計收執行下列收費標準:
1.30頁以下(含30頁)的,不收費。
2.31—100頁(含100頁)的部分:10元/頁。
3.101—200頁(含200頁)的部分:20元/頁。
4.201頁以上的部分:40元/頁。
機構名稱:包頭市青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
辦公地址: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陽光大廈318A
工作時間:工作日8:30-12:00,14:30-17:30
聯系電話:0472-3616331
四、監督與投訴
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區政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,可以向區政府投訴電話舉報。投訴電話:0472-3612345(政府熱線),傳真號碼:0472-3616313,通信地址:青山區人民政府大樓318A房間,郵政編碼:014030。接受投訴時間:9:00—11:30、14:30—17:00,法定節假日除外。
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區政府違反有關規定,侵犯其合法權益的,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。
青山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流程
一、范圍
本標準規定了青山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要依據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流程、政策解讀流程、輿情回應流程、依申請公開辦理流程方面的內容。
二、主要依據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
三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流程
(一)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流程圖
(二)流程主要節點內容
1、信息文件編制
政府信息文件涵蓋決策、執行、管理、服務、結果等五公開的信息。重大政策、重大改革文件出臺之前需同步編制解讀文件。
2、保密審查
行政機關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》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等相關規定進行保密審查,并明確信息文件的公開屬性,分為主動公開信息、不予公開信息和依申請公開信息。
3、公開載體/平臺
行政機關充分利用現有公開載體/平臺發布公開信息,現有公開載體/平臺主要有政府門戶網站、微信公眾號、移動客戶端、顯示屏、觸摸屏、服務指南、辦事大廳、宣傳冊、公示欄、電視、報紙、廣播等。
4、信息發布
主動公開信息應自該政府信息形成、變更或者保存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,并通過統一的公開載體/平臺發布信息。
5、輿情跟蹤和回應
發布信息的行政機關應跟蹤相關輿情,并做出相應的處理和回應。
6、公開信息更新、保存和查詢
行政機關應及時發布最新信息,并保存已發布信息和提供查詢方法。
7、依申請公開
行政機關根據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,依照法律規定和本機關的職權,向申請人公開政府信息。
8、依申請公開答復與辦結
行政機關當場或20個工作日內完成辦理和答復,對可以公開信息給予答復并公開,對涉密信息給予答復和理由并不予公開,對非本單位公開信息給予答復后可指明咨詢渠道。
9、保密信息動態管理
行政機關對保密信息進行定時清理和審查,發現應公開而未公開的信息可轉化為主動公開。
10、保密信息存檔
行政機關對保密信息進行保存,并建立保密信息檔案。
五、政策解讀流程
六、輿情回應流程
七、依申請公開辦理流程